◆台胞證申辦及說明

新辦台胞證 ‧申請工作天數:5天
‧簽證效期:5年
‧最長停留天數:3個月
查看詳細說明

◆大陸地區受理台胞證加簽、落地簽城市 (外國護照不適用)

城市 台胞證加簽 落地簽(單次)
需護照及身份證正本
機場
香港 X 香港國際機場 :(852)2261-2062
澳門 X 澳門國際機場:(853) 2886-1348
北京             ●
※請辦理加簽、落地簽的旅客填寫台灣居民口岸辦
 證(簽註)申請表
北京首都機場 :010-64541100 / 010-64541111
南京 祿口國際機場 :968890 025-52480499
上海             ●
※僅受理窗口只接受"自助受理機器"印出來的申請
 表(不再接受手寫加簽表格)
浦東國際機場 :002 8621-68346939、63577925
虹橋國際機場
杭州 蕭山國際機場 :87883555 / 87082355
廈門 高崎國際機場 :0592-6028265
福州
            ●
※需隨身攜帶一吋個人證件照一張
長樂國際機場 :002 0591-8013033
長沙 黃花國際機場 :0731-96777
武漢 天河國際機場 :027-85819315
深圳             ●
※不受理新辦之台胞證旅客 ( 僅受理:持有「過期
 台胞證(五年期)」、且旅客已申請新的台胞證並持
 有「台胞證回執聯」, 得以台灣護照加上身份證
 辦理。)
寶安國際機場 :87883555 / 87082355
廣州
辦理時間:
9:00-17:00

X

白雲國際機場 :86137273
天津 濱海國際機場 :022-24906363
寧波 櫟社國際機場 :0574-81899000
海口 美蘭國際機場 :0898-65751970
三亞 鳳凰國際機場 :0898-88289389
成都 雙流國際機場 :028-85205333
重慶
江北國際機場 :023-67152336、67152337
桂林 兩江國際機場 :0773-2845297
西安 咸陽國際機場 :029-88796997
昆明 昆明長水國際機場 :0871-96566
青島 青島流亭國際機場 :0532-96567
大連 周水子機場 :86 411-83886699
濟南 濟南國際機場
徐州 觀音機場 :830-68113
瀋陽 桃仙國際機場:024-89392000
無錫 蘇南碩放國際機場:0510-96889788
南寧 吳圩國際機場 :0771-2095366
鹽城 南洋國際機場 :0515-88215005
哈爾濱             ●
旅客未持有臺胞證,但持有臺灣身份證時可以入
 境哈爾濱時辦理一次性的落地簽,旅客辦理一次
 性的落地簽需持有2吋照片 2張,臺胞證加簽簽注
 需持有2吋照片1 張。另哈爾濱邊防提也供快照服
 務。
太平機場:0451-82894230
溫州 溫州龍灣國際機場 :0577-96555
煙台 煙台萊山國際機場
鄭州 鄭州新鄭國際機場 :0371-68519508
吉林 吉林長春龍嘉國際機場
鹽城 鹽城南洋機場:0515-88215005
貴陽 貴陽龍洞堡國際機場
泉州
限台北桃園至泉州的廈門航空(MF860航班),需事前於出發當日請旅客自行備妥辦證相關資訊通報廈門航空桃園機場地勤人員,以便提前協商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駐機場辦做好辦理準備。
泉州晉江國際機場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因大陸規定常變,建議您於出發前辦妥台胞證。
 ※以上台胞證可單次簽及落地簽口岸,上海浦東機場24小時均可辦理,除港澳(請參考注意事項)、廣州(只有加簽,服務9:00~17:00)
  外,其餘口岸只要有航班抵達時間均可辦理。
 ※惟落地新辦以及加簽要依各機場規定,其受理的櫃檯時間不一,欲辦理者最好於行前先洽詢所搭乘之航空公司,所入境之機場是
  否可接受落地辦或加簽。
 ※持中華民國護照的客人需要在大陸轉機到其他國家時,除護照外,還需攜帶有效的台胞證(中轉客人不需加簽)。如無台胞證,也
  可持台灣居民身份證在大陸的中轉城市(該城市需具備落地簽證資格)辦理落地簽證。

◆開放落地簽之碼頭
1) 廈門碼頭:五通、東渡碼頭
2) 福州碼頭:馬尾碼頭
3) 泉州碼頭:石井碼頭
◆辦理台胞證加簽、落地簽注意事項
(一) 辦理落地加簽所需資料及注意事項:
1) 台胞證正本,至少6個月以上效期(除上海3個月以上),台胞證內需有空白簽注頁,備註頁不
  得視為簽注頁
2)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效期3個月以上)
3) 國民身份證正本
4) 兩吋彩色照片2張
5) 申請費用為人民幣50元,一次入境,三個月停留效期(正確申請金額以各機場公告為主)
6)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7) 兒童無身份證者,需備齊護照及有效之台胞證、戶籍謄本或可以證明與父母關係相關文件
(二) 辦理落地簽單次新證(無台胞證者)所需資料及注意事項:
1)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效期6個月以上)
2) 國民身份證正本(※14歲以下持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
3) 兩吋彩色照片2張
4) 申請費用為人民幣100元(正確申請金額以各機場公告為主)
5)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單次簽僅限未辦過台胞證或台胞證效期過期旅客方可辦理,已有有效台胞證卻遺失或忘記攜帶之旅客,
  辦理落地簽較易遭到公安單位拒絕之可能,建議在台辦理完成新證後再前往大陸。
※唯在申請單次落地簽之文件,須多附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若旅客曾更改名字,其護照、身份證、戶籍
 謄本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三) 台胞證加簽規定:
1) 尚有空白簽註頁之台胞證,若剩最後一頁加註頁則不可加簽
2) 台胞證剩餘效期三個月以上,若剩餘效期不足三個月,審理單位將僅核發至效期為止之簽註
3) 台胞證若有未使用之簽註且該簽註剩餘效期剩一個月,亦可重新辦理簽註,但舊有簽註將被註銷
4) 簽註一經邊防單位蓋入境及出境檢查章即為使用過,需再度簽註
5) 台胞証需完整無破損,亦不可任意塗改,不符規定者港中旅及澳中旅有權拒絕核發籤註
6) 港中旅及澳中旅有權要求籤註申請人提供其它文件


香港赤臘角機場台胞證加簽地點及時間
辦證地點: 香港大嶼山赤臘角機場一號客運大樓五樓抵港層(禁區)中央客運廊5Z528室 (近25號登機閘口) 
      香港中國旅行社機場辦事處
營業時間:08:45~22:00,公眾假期照常
電  話: (852) 2261-2062
傳  真: (852) 2261-2069
辦理費用:人民幣50元
香港中國旅行社(機場及市區)提供辦理之相關資訊
※2011/09/01起只要持有效之台胞證,無需加簽即可進入境香港停留最多30天

澳門機場台胞證加簽地點及時間
辦證地點:澳門機場入境大廳左側
營業時間:10:00~18:00,全年365天澳門中國旅行社機場辦事處營業
電  話: (853) 2886-1348
辦理費用:人民幣50元
※澳門中國旅行社(機場及市區)提供辦理之相關資訊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有關規定仍以大陸簽證相關單位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