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內含:
‧桃園高鐵站至澳亞中心接送
‧下午茶點心餐盒
‧實境飛行操作體驗(年滿16歲才可操作)
◆費用不含: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私人購物費…等。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作業規定】
‧請提供正確的體驗日期、人數、中文姓名、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連絡電話。
‧一經報名完成,代表交易已完成,所有已完成及已確認之交易不得取消、不得更改,不得退款或退換
【官方規定注意事項】
‧成團人數為8人,若參加人數未達上述規定時,於出發日前7天另行通知取消行程,。
‧若遇颱風等天候不佳的情況,將於出發前3天(當地時間00:00)決定此團是否取消出發。
‧活動全程採【團進團出】,並需配戴口罩。
‧請勿攜帶寵物、違禁品或其他危安物品進入。
‧完成報名此活動,則表示同意且願意遵守所有注意事項。
【取消規定】
●此訂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觀光局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100年1月17日觀業字第0990044124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
將依據【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十一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
(1)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2)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十一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3)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四日至第十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4)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至第三日以內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七十。
(5)通知於出發當日以後到達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為配合我國政府防疫政策及相關法規,本公司將於出發集合地點進行旅客體溫檢測,經檢測溫度超過攝氏37.5度以上者,本公司將勸導旅客返家休息及就醫,婉拒旅客參團並全額退費。(若經檢測溫度超過攝氏37.5度以上者為未成年旅客或同行者為未成年旅客,則兩人一併以全額退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