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說明

(相關資訊僅供參考,有關規定仍應以各國駐我國使領館或代表機構或其外交部公布者為準)

簽證種類 中國-台胞卡九天件 更新日期 2024/05/06
簽證效期 5年 停留時間 最長停留依卡片效期
簽證費用 1,700 元 辦理天數 9 個工作天   
簽證機關 簽證機關:香港中國旅行社
地  址:香港干諾道中78-83號中旅集團大廈2樓
電話:2853-3888
傳真:2543-2671
送件領件時間 送件時間:09:00-17:00
領件時間:09:00-17:00
網   址 http://www.ctshk.com/home.htm
申請簽證
所需資料
1. 2吋彩色白底照片 1張 六個月內白底近照,頭頂到下巴3.2~3.6公分(規格同護照)。不可露齒、要露眉露耳,不可配戴任何飾品,強烈建議不要配戴眼鏡、不穿高領。照片背面簽名、寫上聯絡電話。詳情照片規格參閱申請簽證注意事項。照片範例如附件。
2.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1份 影本須清晰可見,不可模糊、不可翻拍、使用原件1:1比例、勿書寫文字。
3. 晶片護照正本 1份 6個月以上效期。
4. 監護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份 未滿16足歲申請人須附上(請列印在A4紙上不用裁剪)
5. 戶籍謄本正本 1份 以下三種狀況需附上3個月內核發戶籍謄本正本
1. 未滿14足歲未辦理身分證者
2. 改名
3. 國外出生者
一人需一份戶謄正本,不可用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謄代替,需現戶全戶、記事欄不省略
6. 台胞證或台胞卡 1份 有效期的台胞證或台胞卡需附上正影本。
(
請列印在A4紙上不用裁剪)
7. 連絡電話 1支 請寫在照片背面。
8. 出生地外國 1份 1.外國護照正本(內頁需有首次來台入境章)
如無法提供外國護照正本,須檢附說明書,本人親簽。

2.
戶籍謄本正本
記事欄不可省略(內容需註記初設戶籍登記日期,若無註記須申請原始戶謄正本)

(
請參照注意事項說明)
申請簽證
注意事項

辦理台胞卡之照片規格:

 ①照片要白底,不可使用非相片紙

 ②臉部不可有亮斑/陰影/曝光

 ③需露耳露眉不可露齒(建議不要使用快拍,易曝光)

 ④臉部及服裝與背景色要有色差(不可穿白衣、淺色衣服、照片露出衣服部份不可太少)

 ⑤不可配戴眼鏡及飾品(或只可配戴無框眼鏡、鏡框不可遮到眼睛、鏡片不可反光、禁止配戴粗框眼鏡)

 ⑥照片應清晰(不可模糊/污點/刮痕/墨水漬)


申辦請注意:

 1.若因大陸方面審件延誤或因天候因素證件無法送回台灣,則領件時間會有延遲。

 2.大陸及台灣放假日以及星期六、日都不算工作日,送件後不得抽急件也不得臨時撤件,

   如果因為申請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產生的退件,則於補齊資料後需重新計算工作天

 3.若有退補件通知,方可選擇補件或撤件,撤件收費500元。

 4.若持外站發放的護照(發照機關為國外),必須更換為晶片護照才可辦理台胞卡

 5.簽證官可能會依照個案提出文件補充的要求,簽證的審核通過與否取決於簽證官。

*出生地國外請注意:

出生地為大陸出生者,﹝福建省-金門、澎湖,連江縣-馬祖都屬台灣﹞

 需附上:

 1.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2.說明書正本(人在台灣並放棄中國國籍),本人親簽名。(大陸出生說明書請洽簽證組)

 3.若西藏、新疆出生,曾有案例不受理辦件,僅試送。

 4.若為首次辦理台胞卡者,請附上大陸戶籍註銷證明。

 

出生地為香港、澳門持有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者,

 需附上:

 1.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

 2.回鄉證聲明書正本,本人親簽名。

 3.回鄉證正本(無論有無效期都需繳回正本,回鄉證會由原發證機構註銷,且不退回!)
若正本遺失需另附上報案單/證明。

 

出生地為大陸、香港、澳門以外國家 者,

 需附上:

 1.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不可省略,內容需有初設戶籍日期的字樣)

  如遇到西元1993年以前入籍台灣者,需調出原始戶謄(舊式手抄版)。

 2.外國護照正本(內頁需有首次來台灣之入境章);如無法提供外國護照正本,須檢附說明書正本, 

  本人親簽名。

  3.首次辦理台胞卡者,需多附"初設戶籍"之入境台灣的證明文件

  例如:第一次入境證or定居證 (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調出)

*大陸近期審件嚴格,時有要求補件或確認相關資料。

 一旦收到通知,不論是否需要補件,都需重算工作天

 為避免影響行程,送件前請務必告知旅客。

撤件費用 依情況
撤件說明 資料不齊或不符申請資格人士

申請說明

文件種類文件名稱使用次數下載
簽證表格出生地國外說明書0
簽證表格遺失聲明書0
文件範本台胞卡照片範例0
文件範本戶籍謄本範本(出生地國外)0
文件範本入境證-範例0
文件範本定居證-範例0
文件範本取消回鄉證聲明書範本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