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規定】 ‧此行程需同時報名“四位”成人以上方可成行。 ‧團費繳交期限:以客服人員回覆為準。 ‧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行程確認單資料於出發前七日提供給旅客,因車輛調度問題車服人員資料將於出發前一日通知。
【注意事項】
‧價格如有調整,以可樂旅遊網站公告之新價格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本商品依出發人數調整使用車輛,敬請見諒。 ‧旅客搭車時間去程及回程請準時,中途停靠站時間視當日車況而訂,無旅客時將不停靠。 ‧以上行程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請見諒。 ‧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請旅客自行負責。 ‧本商品嬰兒定義:限制為2歲以下。《僅含保險費用》 ‧本商品老人定義:限制為65歲以上。《老人佔床與兒童佔床同價》 ‧本商品兒童定義:12歲以下且限制身高140cm以下之兒童。 ‧本商品兒童不佔床定義:2歲以上且限制身高110cm以下之兒童。 ‧若因實際出發後兒童身高超出上述限制規定,將於現場補足實際產生之費用。 ‧請攜帶防晒用品。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 ‧素食/特殊餐食嘉賓請務必告知備註。 ‧套裝旅遊之旅券限本人使用,並不得單獨轉讓他人使用。 ‧旅遊券請妥善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若遇天氣不佳或航班更改或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 ‧本網站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如遲到等)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旅遊費用不予退還。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 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公司不接受事 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取消規定】
‧此訂購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觀光局國內旅 遊定型化契約書】(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本套裝行程除取消費用 特別加註外,均適用【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相關規定。 ‧旅客取消行程《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將依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通知日以上班日為基準》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下列基準賠償: –通知於出發日(不含)前第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通知於出發日(不含)前第31日至第4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通知於出發日(不含)前第21日至第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通知於出發日(不含)前第2日至第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通知於出發日(不含)前1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通知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以上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旅客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安全守則】 ‧飯店CHECK IN 時請再次確認回程送車時間;參加自費行程請與當地聯絡人聯絡。 ‧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請旅客自行負責。 ‧租車行程者需攜帶有效駕照及身份證件;如有租車未帶駕照者將無法取車。 ‧出門旅遊請務必攜帶個人的身份證、健保卡。 ‧休閒旅遊,為求行走方便,請著輕裝便鞋。 ‧個人裝備:休閒鞋、相機、私人藥物(暈車、感冒)、防蚊葯水、雨具(以雨衣為佳)、休閒服、短褲、遮陽帽 、防曬油、零用錢。 ‧日常用品及私人慣用藥品,請自行攜帶。 ‧個人醫藥請自行準備,包括口服避暈藥或高山藥品,若有高山症、心臟病或高血壓之貴賓敬請先告知。 ‧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妥善。 ‧進出風景區、餐廳 人潮眾多時,請保持秩序,並注意自己及孩子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