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菲律賓相關資訊
菲律賓駐台代表處公告,自2025年7月1日起,持台灣護照以觀光目的入境菲律賓,可免簽證停留14天。
◎入境時須備妥以下資料◎
- 台灣護照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自菲律賓離境日起算)
- 已確認的飯店住宿或是訂房紀錄
- 足以負擔在菲律賓停留期間之財力證明
- 回程機票或前往第三國的機票
▲期滿不得延期且不得改換其他簽證種類
★如欲停留超過14日或非以觀光為目的入境,仍須申請簽證★
☉父母與其子女亦可一同享有免簽待遇☉
- 未滿15歲之子女需出示英文戶籍謄本正本以證明親子關係
請確認戶籍謄本上的英文姓名與護照上的姓名拼寫完全相符。
- 未滿15歲且未與父母同行的未成年子女
如由教師、教練、朋友、親戚等代理監護人陪同入境,仍須依現行規定於抵達時出示《公證文件》(W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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