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保障您的權益,所購買的商品均享有7天的鑑賞期(含例假日) ,以票券寄出當日開始計算。
2.票券寄出後7天鑑賞期內,如需退換票須酌收每張票券3%手續費,逾鑑賞期退換票須酌收每張票券10%手續費。
3.若需更換票券商品,限更換票券商品使用,須收商品差額及退換票手續費。
4.退換票之商品必須是未經使用、無毀損、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保持商品、附贈品包裝、附隨文件或資料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換。
5.退換票時請將票券正本、購買憑證一併寄回可樂旅遊辦理退換票事宜,並需自行負擔寄回郵資。
※本公司銷售票券皆為銀行信託或履約保證,且為不記名之有價證券,如遺失依法恕不補發,請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