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代轉

功能機制

作業流程

代收轉付電子收據說明

  • 本公司自2020年9月起採用「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取代傳統紙本代收轉付收據。相關說明詳述如後:

  • 本公司為響應節能減碳減少紙本使用政策,依照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504544630號令所訂定之『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試辦作業規範』,經向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申請使用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並經該公會核准通過。將透過第三方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加值服務平台,以E-mail方式寄發「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開立通知信」予消費者,消費者得透過通知信內文連結至「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加值服務平台」以查看收據明細及進行列印。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已是未來旅行業收據之趨勢,現以設籍臺北市之旅行業者率先適用。

  • 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加值服務平台,具備下列功能及機制:

    1. 確認試辦業者身分之認證機制。

    2. 加解密機制或以其他資訊安全措施,以確保電子收據資料內容及傳輸之。

    3. 私密性、完整性、來源辨識性及可歸責性。

    4. 可執行開立、作廢、銷貨退回或折讓及列印電子收據功能。

    5. 防止重複編號及漏上傳整合服務平台檢核防弊功能。

    6. 符合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公告之電子收據資料交換標準訊息建置指引。

  • 本公司作業流程:

    • 1. 消費者確認下單後,本公司將開立電子代收轉付收據,載明交易金額、明細及收據號碼後,經由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建置之加值服務平台,以Email方式寄發「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加值服務平台開立通知信」予消費者。
    • 2. 消費者請依通知信中之指示點選「代收轉付明細」,即可自動連結至「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加值服務平台」網頁,並得查詢收據明細及進行列印。因法令規範消費者僅能列印一次,如有補發需求,請聯繫本公司服務專員。
    • 3. 消費者如有作廢電子收據之需求,本公司亦將透過前開加值服務平台,以Email方式寄發確認作廢通知信予消費者。
    • 4. 消費者須於Email所規定之期限內確認作廢電子收據,如未於期限內確認作廢收據,本公司將主動改寄發折讓單予消費者。

    註1:加值服務平台系統,係由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建置提供旅行業者使用電子收據之平台。

    註2:以上如有未盡說明之處,謹請參閱「旅行業代收轉付電子收據加值服務平台」(網址: https://www.travelinvoice.com.tw/Service/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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