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自由行取消說明

距出發日天數

退票手續費

團體自由行

  • 報名後因故不能參加旅遊行程時,請儘早來電告知;因下單後即為旅客處理出團事宜,若取消旅遊行程,須依旅客通知取消當日距離出發日期的長短賠償相關取消費用,應賠償之取消費用將依照「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之規定辦理。

  • 旅客若於出發前 21 至 30 天以內通知取消參加行程,將收取旅遊費用 10% 之賠償費用;

    旅客若於出發前 11 至 20 天以內通知取消參加行程,將收取旅遊費用 20% 之賠償費用;

    旅客若於出發前 4 至 10 天以內通知取消參加行程,將收取旅遊費用 30% 之賠償費用;

    旅客若於出發前 1 至 3 天以內通知取消參加行程,將收取旅遊費用70% 之賠償費用;

    旅客於出發當天取消訂單、集合逾時、及未通知不參加旅遊行程者,將收取旅遊費用全額之賠償費用,恕不退費。

  • 取消時旅客如有委託辦理證照,另應繳交證照費用。

    旅客通知取消後,如旅行社所遭受之損害大於前述應收費用時,另得就實際損害請求旅客賠償。

    • 舉例來說,假如旅客所訂購行程之出發日期為 12/31

      旅客於 12/31 出發日當天始通知取消參加旅遊行程,將收取全額團費;

      旅客於 12/30~12/28 期間通知取消參加旅遊行程,將收取團費 70% 之賠償費用;

      旅客於 12/27-12/21 期間通知取消參加旅遊行程,將收取團費 30% 之賠償費用;

      旅客於 12/20-12/11 期間通知取消參加旅遊行程,將收取團費 20% 之賠償費用;

      旅客於 12/10-12/01 期間通知取消參加旅遊行程,將收取團費 10% 之賠償費用。


  • 另部分旅遊行程,如航空公司之票價規則有規定「本機票一經開票後,將無法辦理退票(無退票價值)」,則此時本團機票開立後,旅客欲取消旅遊行程時,將須收取全額機票費用。

    • 舉例來說,假設前述應賠償的取消費用經計算後為 1萬元,機票因航空公司規定無法辦退,機票款全額為 3萬元,此時旅客即須另支付 2萬元之取消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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