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由行取消說明

退訂金額說明

應付手續費

個人自由行

  • 個人自由行含可樂旅遊所包裝之【可樂自由行】、以及由航空公司所包裝之【航空自由行】,團進團出的團體自由行請見團體自由行取消退訂須知。

  • 退訂手續費用

  • 【全程未使用的個人自由行】

      .退還之金額 = 原訂購金額 - 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罰金 - 其他取消費用(如飯店、票券、地面服務等) - 本公司服務手續費(短程線1000元/長程線2000元/台灣地區500元)

    • * 以航空公司通知其當地服務代理旅行社取消地面服務之時間,計算退票手續費。
    • * 可能會有飯店訂房費用、地面費用(接送機、指定日期使用之票券等)等不可退費之費用。
    • 航線區分說明如下:
    • * 短程線:台灣/香港/澳門/大陸/東北亞/東南亞/印度/西亞/太平洋島嶼
    • * 長程線:美國/加拿大/中南美洲/歐洲/澳洲/紐西蘭/南太平洋/非洲
  • 【部份行程已使用之個人自由行】

      .已部分使用之個人自由行,幾乎無退票價值。如尚有部分價值可退回,則本公司將不分航線收取手續費每位旅客新台幣400元,剩餘金額再退還客戶。

  • 【特殊情況】

      .嬰兒:全程未用不分長短程線,本公司服務手續費統一收取新台幣500元。

      .如遇天災(颱風、暴風雪)或特殊狀況(航空公司班機取消、停飛、飛機故障)時,或因旅客個人重大意外(死亡、開刀)之特殊情況。

      .於申請退票時,須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航空公司有正式通知可免收退票手續費時,本公司將另酌收800元服務費。

  • 退訂手續費用

      1. 團體機票不可退票。

      2. 包機機票在票價欄位未標示價格,而是標示 "CHARTER"(包機),不能退票。

      3. 已使用部份之機票價值超過原來購買之機票價值則無退票價值,不能退票。

      4. 部份航空公司有規定限於機票上敲印的出發效期內申辦退票,如逾期亦將無法接受退票。

      5. 特殊優惠票,且機票標示 "NON-REF" 或 "NON-REFUNDABLE"(不可退款)的票,不能退票。

      6. 機票未依順序使用,則未使用部份不能退票(例如:台北-香港-台北,已使用香港回台北,則台北-香港就不能退票)。

      7. 大部分航空公司規定自開票日起1年內必須辦理退票,超過將視為自動放棄不可退票(如有特殊情形,將以航空公司之規定為準)。

      8. 特定航空公司若 NO-SHOW (未如期搭乘) 或機票一經使用者,不能退票。(提醒!如無法按原行程搭乘時,務必事先取消訂位紀錄)。

      9. 大陸民航機票則規定需於機票上記載之有效出發日之截止日前辦理退票(且須於效期內送達該航空公司),逾期將不受理退票申請。且大陸內陸機票之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會因不同艙等及申請辦退時間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有些低艙促銷票甚至沒有退票價值。

  • 退訂流程

      1. 向本公司購買的行程才可透過本公司辦理,可向客服確認此商品是否可辦理退票及退票期限。

      2. 請向客服人員索取退票申請單,填寫後請盡快交付 / 傳真 / email 給客服人員處理。個人自由行產品於辦理退票則需將要辦退之機票正本連同退票申請單,親交 / 掛號郵寄給客服人員處理。

      3. 原始購買機票若有含贈品或加購商品,除航空公司規定不回收或折算金額外,皆須一併附上,否則航空公司將會扣回折算之費用。

      4. 若您的機票資料不齊全(如:有2本機票時,一定要將2本機票一起辦退)或航空公司審核機票是無退票價值時,我們會將機票歸還給您。

      5. 辦理時間四個月後起客戶可於每週三、週四上班時間 08:30~12:30、14:00~18:00 電洽您的服務人員查詢退票進度。
      * 服務電話:北|02-4128111 中|04-4128111 南|07-4128111

      6. 確認收到航空公司退票款後,我們將依您購買時的付款方式將退票款退還,恕不接受變更其他退款方式。若您原付款方式為刷卡分期,因配合銀行作業辦法,無法部分退款只能全額刷退,故退票手續費無法由原款項直接扣除,須另行支付或補足其差額。

      7. 購買來回機票並已使用去程欲申請退款,辦理方式同上述第6點,回程機票退款將以原付款金額扣除已使用去程機票費用後,退回餘額。

      8. 退票辦理時間約3個月,如有資料不齊全,需等資料齊全後才開始計算退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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